主持人:各位網友大家好,這里是中央網絡電視臺,我是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經濟與法欄目主持人小雨,很高興每周四下午和大家在這里面對面進行交流和溝通,我們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經濟與法》欄目,是以經濟節目為主的一檔專業法治節目,那我們節目播出時間是在周一到周五晚上八點鐘,同時第二天中午一點多還有重播,同時我們在中國網絡電視臺每周四下午,都會有一個網絡直播,《有法大家幫》與各位網友面對面就法律方面問題邀請法律界各方面專家進行溝通,我們今天演播室專家,邀請到的是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的李爽律師,李律師歡迎您。
李爽:主持人好,觀眾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我們今天要和各位網友溝通主要內容就是常見一些婚姻糾紛問題,現在我們先來看一下這些問題。
李爽:好的。
主持人:今天問題還不少,這個網友說了,我跟我老公結婚12年了,孩子都11歲了,因為結婚的時候民政局說我年齡不夠,所以就沒有發結婚證,但我們在村里辦了20桌酒席。結婚以后我們一直在深圳打工,后來他在老家的鎮子上花了12萬元買了一套房子,登記在他一個人的名下。半年前我老公重病去世了,現在他們家人站出來說我們沒有合法的婚姻關系,所以這個房子我也沒份,讓我搬出去,我想知道我有權繼承他的房子嗎?
李爽:是這樣的,這位網友提到繼承權問題,應該說她稱這位男士,去世這位先生是她老公不準備,為什么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就不是婚姻關系,他們關系是同居關系,同居女友她是不在法定繼承范圍的,所以我認為如果說繼承權她是沒有的。但是單就房子來看,我認為他們一塊兒同居這么長時間,如果這套房子12萬元本金有她出一部分,自然對這個房子享有出資權利,如果12萬元完全男人個人財產當然這個房子跟她沒關系,所以要分開來看。
主持人:那么你說如果要說想繼承這個房子想證明這個房子她出了一部分資,那她是不是得拿出相關證明和證據來?
李爽:是這樣的,如果這個房子當初購買時候,女方確有出資,比方說當時買房子從銀行把錢取出來憑證,或者是銀行這個帳戶下直接給開發商轉款憑證,如果有這些憑證可以去確權,這房子沒有登記她名下有效率,認定她在這個房屋占有一定份額,這個男方家人站出來說你必須走沒有權利,她是有權利繼續居住這個房子。
主持人:我們延伸一個問題,通過她提這個問題,我們看出他們好像沒有孩子,如果要是有孩子的話,那她有沒有權利通過孩子繼承這個?
李爽:里面寫到孩子11歲了,她有寫。孩子11歲但是沒關系,如果沒有孩子這種情況下,我認為她肯定是繼承談不到,如果有孩子,即使雙方之間沒有夫妻關系,孩子是父親親骨肉,孩子可以繼承父親一部分份額,繼承人之一可以。
主持人:也就是說這位女士可以通過孩子主張繼承權。
李爽:孩子可以主張。
主持人:分得房產,我們看下面一個問題。
李爽:好的。
主持人:她說我離過一次婚,因為我被前夫騙的血本無歸,所以我對結婚充滿了恐懼。后來我和一個比我小三歲的男人在一起了,他是我曾經的同事,我意外的有了他的孩子,在我的堅持下我把孩子生了下來,現在孩子三個月了,可他根本就沒來看過我們母子??墒撬改钢牢覂鹤哟嬖诤?,非要把孩子要回去,我不同意,他們說要起訴我,孩子會判給他們嗎?像這種情況怎么辦?
李爽:這是一個未婚媽媽,這種情況下我認為如果孩子爺爺奶奶過來要孩子,那么孩子的撫養權不會給爺爺奶奶的,道理很簡單,孩子父母健在,而且人家有足夠撫養能力,媽媽愿意撫養這個孩子。所以可以輪輪不到爺爺奶奶,通常情況下我們在實物中遇到問題,孩子要過來可能直接撫養人是爺爺奶奶這種情況是有的,通常情況下咱們在網友問題提到,孩子才三個月,可以說孩子很小,這種情況下,孩子在哺育期,如果讓法院判決撫養權,法院也會把孩子撫養權給母親,孩子2歲以后,這個男方再去爭取孩子撫養性大很多,正常情況下,如果在哺育期,那么判給女方可能性就很大了。
但是也有些特殊情況,比如說這個媽媽有傳染性疾病,或者有嚴重心臟病,慢性疾病,她身體狀況不適合撫養孩子,還有一種情況是什么?是孩子自出生一開始,就一直由爸爸在喂養,喂奶粉喂養,媽媽沒有和孩子在一起生活,這個情況下法院也有可能把孩子考慮由父親撫養,或者一種情況,媽媽沒有嚴重疾病,有惡習,比如說賭博、吸毒這個也完全不適合撫養孩子。所以,雖然原則是哺育期孩子,媽媽是要撫養。但是如果有剛才我說這種特殊情況的話,也會考慮由爸爸撫養這個孩子。
主持人:那基本情況已經很清楚了,我們接著問下一個問題。
李爽:好的。
主持人:我父母在我12歲那年就離婚了,離婚后他們兩個誰也不要我,所以我一直跟爺爺奶奶生活。本來奶奶的退休費比較高,勉強能夠支持我的學費。我今年是大學三年級,三個月前奶奶突然去世了,爺爺沒有能力繼續給我付學費了,我找到我爸要錢,他說國家規定18歲以后就要獨立,不同意給我錢,我媽只是哭著跟我說她現在的丈夫不肯出錢,我想知道我能要求父母給我出撫養費嗎?這個孩子真的挺可憐的。
李爽:確實是,以咱們國家目前現狀來說,大學生他現在在校期間沒有參加工作,以自己能力辦法支付學費,這種特殊情況下怎么辦?而且這個孩子是離異家庭長大孩子,跟爺爺奶奶在一塊兒生活,這個孩子找爸爸,爸爸說你18歲你是成人,我對你沒有撫養義務,我認為他爸爸說的,雖然很無情,但是法律確實是如此規定。
那么,這個孩子,對于孩子來說,我覺得這種情況根據咱們目前相關法律規定,還是確實是不能夠跟父母這兒主張要撫養費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在校學生都不可以,有一種例外。咱們國家《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有這樣規定。尚在校就讀子女,如果超過18歲法定年齡可以主張跟父母主張撫養費,但是尚在校就讀范圍比較窄,說什么?如果你是高中及以下學歷可以,打個比方咱們19歲小網友,如果她是現在是高中二年級,不是大學二年級,她向她父母主張,父母必須支付撫養學費。
第二種,雖然你已經成年,但是沒有勞動能力,這種情況下如果咱們父母恰好又能夠負擔得起,這時候父母你一樣要承擔成年子女撫養費用,只有這兩種情況。所以這個男孩子,我給他建議應該說是有兩個路徑可以走,第一可以申請助學貸款,咱們大學助學貸款。另外一個他里面提到,之前我從12歲開始到現在都是用我爺爺奶奶退休金養我,等于你父母沒出錢,那么從12歲到18歲六年期間撫養費沒有支付,可以跟你們主張要這個期間撫養費用的,把這個撫養費用要到我,可以繼續支付我剩下來兩年大學途徑。
主持人:李律師出這兩個主意,兩位網友有幫助,切實可行,這是他權利可以主張,好來看第四個問題。
李爽:好的,好的。
主持人:我老婆是一家廣告公司的銷售員,她業績非常好,所以每個月都有上萬元的收入。但她的娘家經濟條件不好,兩個弟弟都在農村所以她常常接濟她的兩個弟弟,但讓我沒有想到的是她背著我給兩個弟弟的孩子一人上了一份保險,每年光保險費就要交15000元。我知道后非常氣憤,雖然錢是她賺的,但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啊,所以我打算把錢要回來能行嗎?他怎么要?
李爽:我首先就是說,姐姐去接濟經濟條件沒有自己好弟弟,情理上無可厚非,姐姐雖然每個月經濟條件很好,收入很高,有能力。但是別忘了咱們國家法律規定,以及婚后獲得每一份工資是夫妻共同財產,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為了家庭日常生活,比如說去超市買醬油,買米、買面不用征求丈夫意見,可以自己處分,恰恰這個收入比較大,非正常指出必須征求配偶意見,如果沒有征求配偶意見私自處分無權處分,對丈夫來說肯定丈夫權利,支付15000塊錢保險費用實際由你部分在里面。
那么我覺得,雖然丈夫在心里想是他妻子給兩個弟弟孩子上了保險,我覺得進行咱們國家保險法不可行,不可行在什么?根據目前,我對保險公司有一些合作,跟他們了解得知,給未成年上保險,孩子父母作為投保人來為孩子上保險才可以。
主持人:也就說必須孩子監護人做投保人。
李爽:姑姑可以,可能是他老婆把錢給她弟弟了,然后可以以弟弟、弟媳名義給孩子上,這種可操作性就有,這種情況下,男方其實真的。
主持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李爽:把錢要回來可以主張是一種,你認為你妻子背著給這個錢是贈與無效,你可以去主張,從法律途徑有路可尋,但是我還是建議這個網友,家務事盡量咱們能協商就協商,最好不要鬧上法庭去,因為即使這個事情說你最后從法院把這個錢要回來,夫妻感情受到傷害是這樣的。
主持人:所以我覺得您建議特別好,兩個人溝通協調來解決這個事情,不要訴訟法庭,訴訟法庭以后這位老公你還得取證,萬一妻子把錢直接給弟弟手里面,讓弟弟出面上保險,取證也會出現困難,協商解決好。
李爽:證據不足,甚至有敗訴可能性。
主持人:對,這樣得不償失。接著我們來看看下面問題。說我老公在我們結婚三個月前,用他父母給資助的20萬元辦了一家公司,我也辭職加入了這個公司,全面負責公司業務。在我的經營下,公司的業績非常好,每年都賺幾十萬?,F在他跟初戀女友不清不白,我不打算跟他過了??墒俏覍镜呢暙I非常大,我想知道離婚時公司有我的份嗎?
李爽:我明白這位網友現在這種困惑,我不是公司股東,但是這公司自成立到現在,賺每一分錢,我付出辛苦和努力,遠遠超過實際股東男方,真的我們離婚,難道我沒有份額。
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是這樣,雖然你不是股東,首先肯定你為公司付出,公司每年盈利轉化成你夫妻共同財產,股東可以分紅,如果真的要離婚了,因為你公司辦理是在結婚登記之前,在登記之前你這個老公就已經是股東,如果現在離婚,財產不會轉化為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你不能分得股份,是這樣的。
但是我認為,基于這女方付出,如果甚至遇到離婚這種情況,法官在判決時候,可能會本著照顧女方、子女這種權益原則在財產分配上,考慮為家庭為公司付出會傾斜于她,可能會多分一些,但是多分比例期望值不要太高,不可能80%判給你,20%給男方不會,這個傾斜比例很難說在5%在10%,以我們操作案件經驗,我覺得5%是比較合適一個比例。
主持人:也就說她可以主張權利,但是她得到份額是非常有限。
李爽:對,就是公司股權不可能要得到,屬于老公財產,每年公司分給你紅利,轉化夫妻共同收入,這部分可以多爭取一些是這樣。
主持人:比如說在主張權利時候,是不是還得有相關證據?
李爽:是這樣,如果僅就股權來說,我剛才已經明確,是不能夠要到股權的,至于其他比如說剛才提到,他們如果真的離婚很有可能就是她老公和婚外異性保持非常不正當關系。
主持人:比方說這個女士,她在主張權利時候,她說在公司經營的過程當中,她出了很大的利,很多業務都是她做出來,那她要證明這一點,她要求得她的權利的話,她是不是得拿到相對的證據?
李爽:是這樣的,我認為她不用再這上下工夫,因為什么,因為這公司股權剛才我說過了,是不會判歸給她,即使出很大利,做很多努力和付出,離婚因為,原因很簡單,你公司股權是婚前男方財產,不會因為你跟你結婚,有很多付出轉化成共同財產,這塊兒離婚股權一樣判成男方個人財產。離婚的時候,你公司大部分收入,每年會以分紅形式反給股東,男方獲得分紅就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你們家房子、車子所有財產都是公司盈利最后專區來的,這個時候法官分割家庭其他財產時候,會考慮女方對家庭付出,《婚姻法》有一條原則,離婚分割財產照顧女性照顧女方,另外考慮男方對婚姻解體會有過錯,這種情況下法院會多分財產。
主持人:還有一個問題,婚姻內財產房子、車子以公司名義購買,這位女士主張權利是不是比較吃虧?
李爽:這種情況比較常見,您問這個問題非常好,我們在代理過程遇到比較多。如果這個房子、車子都登記在公司名下,實際上當時可能借用公司名義比如說北京限購,夫妻名下北京戶口最多兩套房子,第三套房子沒辦法登記公司名下,離婚訴訟解決房產分割問題,法官不會直接判決,法官告訴你針對房子另案起訴,首先確權,確認登記公司名下房子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確定之后離婚離調,這時候怎么辦?另行提起一個離婚財產糾紛那個案子再進行糾葛這樣子。
主持人:離婚后財產糾紛,可是在公司名下這個權利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嗎?
李爽:我認為還是看證據。
主持人:比方說,這個房子所有權是歸公司的,但是他們倆一直在使用共同使用這個房子?
李爽:把日常交供暖費、物業費,請保潔,跟保潔公司簽定這種服務合同,這些充分證明你生活在這個房間里頭,另外還有什么?如果夫妻共同財產出資,如果通過個人信用卡,或者個人銀行卡刷卡給人,購房意愿是夫妻二人不是公司,不是公司職務行為,自己去到開發商簽到合同,然后購買房產,只是最后過戶時候,我借用公司名義,你要充分說明,從買房看房到購房意圖到為什么借用公司名義,充分給法官予以說明,如果證據足夠充分的話,我認為確權還是可能性比較大的,因為我們實踐中操作中案件應該說不在少數。
主持人:你比方說就是相關聯問題,比如說是夫妻雙方在結婚之后共同注冊公司,但是是以男方名義注冊,女方從中發揮非常重要作用,這種出現上訴離婚情況,女方有權利主張一半一半?
李爽:當然可以,婚后注冊公司,女方沒有股份和股權,離婚時候可以向法官主張,第一沒有股份沒有參與經營,股權給我不會進入公司經營,要求男方對股權進行折扣,股權給我分割,女方說一直參與公司經營,公司這攤事我拿得起,你不用給我追加款打算用這家公司做離婚后來源,把名下股份分給一半可以,雙方是否折價,是否給股份充分協商。
主持人:必須是婚后共同建立公司,婚前不用說什么。所以這位網友,您需要主張權利李律師跟您說得很明確了,您就按照李律師給您指點去做就好了,接下來我們來看看下面這個問題。
我兒子結婚六年了,兩年前他們小夫妻兩個打算買房子,我就把積攢下的8萬元錢給了他們,他們自己又添了30萬元買了一套房子。這個房子登記在我兒子名下,現在他們要離婚,兒媳婦想要房子,可是我們老兩口也出了錢,這房子該怎么分呢?
李爽:應該說比較普遍,年輕人結婚房價這么高,光靠小兩口剛剛工作幾年很難買得起房子,大部分來源來自雙方父母支持,這個案子是說,父母出了8萬,自己出了30萬,這個38萬買一套房子,那么父母問你們兩口子離婚,隨便分財產,但是由我們出資份額,你們離婚得考慮我們份,如果房子最后真的判給兒媳,我們家一分錢沒撈著,當初貼的錢打水漂。當時出資是把錢贈與出來,贈與給兒子個人,還是贈與給夫妻兩人。有沒有明確過,不是贈與是借款,也有可能是借款,你們兩口子買房子跟我借,我是老人借給你們一部分,還有可能是什么,共同投資,性質到底是借款是贈與是投資必須明確。通常情況下,如果沒有明確,我們當時沒有說清楚這個事情,給我一張口錢到位。
主持人:大部分沒有說清楚。
李爽:大部分是這樣,如果這種情況下,訴到法院,法院是優先認定是贈與,是贈與關系。除非有證據證明借款,比如當時他們兩口子寫欠條,清清楚楚是借款,什么時候還我,這時候認為借款,要不然通常情況是贈與行為。
主持人:那口頭說的呢?
李爽:分兩種情況,如果當時說這個話有錄音,到時候在法庭上出示這份錄音,對方想主張贈與也不可能,因為當時說過這句話,但是恰恰通常不會錄音,法庭上通常會翻悔,這種情況雙方說不清楚,你說是借款,他說沒有借款是你贈送,說不清情況下法院認為是贈與,沒有證據輔佐,根據現在法律規定,法官優先是贈與。
主持人:其次才要證據證明這不是贈與行為。
李爽:贈與也不是那么簡單,贈送給兒子和兒媳婦兩個人還是兩回事。如果老人現在說我當時就是贈與,但是贈給兒子個人,那么現在他們兩個現在離婚,兒子父母當初這8萬所對應房產比例,比如8萬塊錢對應房產比例20%,20%拿出來男方個人財產,剩下80%夫妻兩口子作為共同財產分配,但是說不清楚,除非你當時你和兒子之間有贈與這種書面協議或意見,如果你沒有,像這種只是部分出資的,就是一共38萬,作為父母只出了8萬,這種情況,那么法院還是優先推定為8萬贈送給夫妻二人。這是部分出資的。
但是在這里我覺得有必要給各位網友補充一個知識,如果38萬全是男方父母出資怎么去分?去年8月份之前,如果全是父母出資的,他的分配方法是什么?是說仍會按照對夫妻雙方贈與,和現在部分贈與是一樣的,但是從去年8月份,咱們國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三,這里面對這種情況有一個明確。如果婚后小夫妻倆買房子一方父母出全資,離婚時候房子,當時給兒子買,兒子個人財產女方不取走。
主持人:已經很明確,司法解釋很明確,如果單方父母出資金給孩子買房子,離婚時候財產不屬于他們。
李爽:但是部分出資,這種情況只是出其中一小部分,沒有約定推定雙方贈與,分房子還是按照對方房產分割,不會考慮兒子份額。
主持人:對,找證據的話很復雜。取證因為當初大部分時候,作為家長來講,他肯定沒有想到他們今天結婚明天會離婚,所以在給他們錢的時候一定沒有考慮更多,就是給他們買房子。
李爽:所以今天想借這個機會,給網友、觀眾朋友給大家出一個,經常用小竅門可以這么講。如果父母現在拿不出100萬、200萬付全款,拿20萬、10萬支付一部分,按照現在法律規定,付這個錢是夫妻雙方贈與,但是提出小兩口寫什么協議媳婦不干,不高興,影響夫妻感覺得不償失,作為律師是有一個折中好方法,拿這個案子舉例,老兩口給兒子8萬塊錢跟兒子和父母三個人一起去公證機關做一個贈與公正,我贈送給你8萬塊錢贈送給你個人,不能作為你夫妻共同財產,這時候公正書弄好,媳婦不知道,也不會影響感情,一輩子走過來風風雨雨兩個人沒有離婚,壓箱子底用不用拿出來,如果說現在離婚率很高,真有不幸,婚離掉這個東西是寶貝拿出來可以用。
主持人:至少不要有那么多糾纏和麻煩,這個主意比較好,我想對網友一定非常有幫助,我們來看下一個問題。我婚前在郊區有一套小房子,為了上班方便,結婚后我們一直住在父母的房子里。后來因為婆媳矛盾,我們兩口子就想在城里買一套房子,從父母家搬出來。因為湊不齊首付,我就把我婚前的小房子給賣了35萬元,又湊了10萬元,這樣湊齊了首付,在城里貸款買了一套大房子。我媳婦一打架就把離婚掛在嘴邊,所以我想知道如果真離婚的話,房子能給我嗎?因為他出資出主要資金,尤其首付時候。
李爽:離婚時候夫妻二人只有一套房子時候,居住權誰都想要,一旦房子判給對方,短時間內無法安身,不得不面臨重新找房子處境,所以這個網友問題問什么?出大部分財產資產,把以前房子給賣掉,這種情況下我能不能把房子要過來。我認為可能性很大,很大原因是什么?這個首付一共45萬,有銀行貸款,貸款多少不得而知。
但是,這個房子如果法院分割,通常怎樣去考慮,首先你35萬付出你婚前財產一個形式轉化。你婚前房產,結婚之后仍然是你婚前個人財產,那么你結婚之后把它變賣,從一個房子形式變成了一筆資產,一筆現金是吧,一筆存款,用這筆存款在婚后購買一套房產,婚后夫妻共同所有制,婚后負責財產原則推定共同財產,轉化而來,婚后財產轉化而來,購買時間在婚后,現在司法實踐中,它會認為你只是財產形式轉化,這筆錢仍然是你個人財產,你只是在購買夫妻共同財產時候用這個錢?;氐竭@個案子上,法官會先列出來35萬占總房產比例,比如占五分之二打比方35萬,那么好分割時候五分之二拿出來,這就是你個人,剩下五分之三夫妻雙方平分。平分之后你發現你占房產大比例,占比例比較高,女方占比例比較低,所以這個時候她去爭取這個房屋所有權可能性比較大。法官判給她可能性大很多。
主持人:必須要拿出證據來說這35萬,甚至后來湊齊10萬,總共45萬在我婚前籌集來的款項,平移婚后了。
李爽:非常好,往往購房時候沒有這個意識,證據沒有保留,這種非??蜌馐虑?,在我們咨詢事情中非常常見很多,提醒各位網友,要記住這一點,一旦有這種情況了,可能你要用你的婚前財產,現在變賣,研究要添付到婚后財產里,要把相關這些比如說你先前房產出讓憑證要留好。變成現金之后現金轉化過程當中,銀行轉帳記錄、憑證、存款、取款記錄一定留好,是證據鏈條,法官看起來非常明晰,并不是婚后共同財產,證據確實是第一位。
主持人:我們在情感好的時候,不會想到這些問題,一旦情感出現了問題,這些就作為很有利的證據可以出具出來,盡管這不是我們想要結果和過程,我們需要有這方面意識。
李爽:是這樣的。
主持人:接下來我們來看下面問題,我昨天拿到了離婚判決書,但我決定上訴,因為法官竟然沒有給我們分房子,判決里寫因為房子登記在我公公名下,所以離婚案件不予處理。我覺得太不公平了,所以我一定要上訴討個說法,我想知道法院這樣判合法嗎?
李爽:對于這個網友問題,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合法。
主持人:法院這樣判自然有它的道理。
李爽:判決里載名,房子登記我公公名下是法院不處理理由是這樣,咱們法院如果離婚給夫妻分割財產是什么?必須明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或者是登記在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名下,這些財產才有可能被法院列入到離婚分割大盤子里面,我當初由于種種原因,由于限購問題,我們兩個實際上沒有能力或沒有資格再去購買房產,但是我們正好想做這個投資,公公有資格我們用他名義,那么這是不行的。
主持人:如果我跟公公有個協議?
李爽:像您說這個情況,在離婚訴訟之中,不但拿出公公和我之間當初買房協議,還拿出我當初支付全款銀行轉帳記錄和憑證證明這個錢是我出的,即使這樣,法官一樣告訴你這個案子不能處理。原因很簡單,這個房子確實登記夫妻二人第三人名下,離婚案件不能處理,離婚案件必須明確雙方財產才能處理。這個事情也有途徑,途徑是什么?
離婚案件既然判了就這樣判,你針對這個房子首先你要找公公協商,當初我們只是用你名義,現在你應該本著誠實守信原則把房子過戶給我們,賣掉以后我和你兒子平分這個錢,都可以協商這個方式,有可能協商不成,你公公說不是,向著兒子說這時候怎么辦,就要提起確權訴訟。打兩個官司,第一個官司你要起訴公公,作為原告你起訴公公,確認當時只是借名買房實際產權是我,這個案子如果順利,支持你訴訟請求,這個房子就成為夫妻共同財產。之后再做訴訟,起訴丈夫,叫離婚財產分割,如果協商不成,下面兩個訴訟蠻麻煩。
主持人:先證明房產屬于二人或者您個人,然后再去這離婚和財產細產。
李爽:所以說借名買房,現在由于種種原因借名買房這種比例很多,所以要慎重。
主持人:剛才您說到這個問題我剛才提到,打另外官司確權訴訟,跟她公公如果要是有白紙黑字一個約定的話,對于他來講算有利證據?
李爽:太好了,雖然有因親關系,當時還是以這種契約方式把這個事情固定下來,我認為非常好,在案件處理當中明知當事人有,但是少數,聽到這個節目網友要有這個意識。
主持人:下面這個案例。我是四川人,我畢業后就留在北京了,我在朋友介紹下認識了我老公,他是北京人,我們結婚后一直住在朝陽區的婆婆家。三年前,老公被單位安排去了印尼工作,我也跟他在印尼生活了差不多一年的時間。但是因為我們總是打架,我就回國了?,F在我想離婚,他人在國外,我能在中國起訴他離婚嗎?但我應該向那個法院起訴呢?
李爽:這個網友想解除婚姻關系,也可能老公不同意離婚,所以她無法選擇兩個人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這時候選擇離婚訴訟和法院訴訟這種方式,其實他們家比較復雜。她可能四川戶口,她老公北京戶口,兩個人在國外長期生活那么長時間,她現在雖然回國,老公還在國外已經三年,這種情況其實咱們國家相關婚姻法司法解釋也有規定,是這么說的,“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另外一方如果想離婚,那么原告是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起訴的”。
主持人:也就是她可以在四川進行起訴。
李爽:關鍵看戶口在哪。我看他們情況,結婚之后生活在朝陽區,在北京應該是。如果兩年前因為她在印尼跟她老公待一年,如果這兩年期都在北京,都是在北京在婆婆房子里生活,即使戶口是四川的,你現在可以在朝陽區法院來提起離婚訴訟。也有可能是說,因為房子是婆婆的,老公沒回國,關系不好,回來住不方便,從印尼回來回四川娘家,有可能在娘家住,在四川當地法院起訴,可以選擇的。
主持人:這種情況下,一般法院會支持他的離婚主張,因為丈夫在國外不在國內沒有辦法面對面。
李爽:是這樣,案子立上,有可能通過這個案件你們兩個人分道揚鑣,咱們國家在司法實踐這樣決定,涉及身份案件,離婚時候要求當事人必須出庭在法庭上向法官陳述你意見,同意離是不同意離,同意離怎么離,不同意離理由是什么?也就是說很有可能這個案子立上由于老公不在國內沒法開庭,開不了庭下不了判決還是離不了,如果老公很不想離婚,婚姻很困擾她,結束婚姻找到新生活,她可以了解老公行蹤,知道他下個月回來,或者已經在北京,在快回來或者已經在起訴,還有一種可能性,碰到曾經有一個很相似案例。
老公回國之后接到法院傳票不想離婚,掉頭回去還出國還找不著,這種情況幫助女性做了一個想法院提出一個申請,申請叫什么,限制處境申請,最后法院裁定支持我們申請,最后他背著我們想走,到了機場時候案件時候對不起先生,處境飛機乘坐不了回來,配合我把所有手續辦完之后才能想去想去的回家,建議你選擇很好離婚時間點,用法律武器限制處境這一招,開庭時候出現法庭這個婚姻有可能,破裂婚姻最終被法院允許你解體這樣。
主持人:相關法律程序還有這些方法,必須在我們了解情況下,才能夠解決。來看下一個問題說我跟我前夫已經在民政局協議離婚了,因為我離婚時情緒非常不穩定,患有嚴重的抑郁癥,我現在冷靜下來覺得當時的財產分配非常不公平,我想知道我能不能要求重新分割財產?說到離婚以后分割財產問題,這個問題很直接。
李爽:她里面提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時候,我非常抑郁可能精神狀態非常不好,做出錯誤或者不公平簽字和決定,現在病情得到控制和穩定,我后悔了,但是這個民政局,我們離婚協議已經在人家備案,離婚證發在我手上怎么辦?這種情況我覺得,你有起訴權利,你當然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重新分割,你可以有自己理由,但是有一點,法律規定了,你協議離婚翻悔是可以,你也可以起訴到法院,有時間限制,你必須在離婚登記后一年內,打個比方我現在是兩年過去了,再去撤銷那是不可以的,因為是有期限限制的是這樣的,另外你雖然有起訴的權利,但能不能支持你法院也有明確的標準,你當時如果是受欺騙簽訂離婚協議,或者是受脅迫簽訂的 。
如果最后有證據證明當時受欺騙和脅迫,法院查清事實之后,可以認定樂觀財產分割無效,對財產這部分重新分配可以,但是可以說證據很不好找,你說當時你自己都一種神智不清情況。
主持人:如果有醫院證明,患有抑郁癥之后法庭正式她的主張。
李爽:嚴重抑郁癥不能和正常人交往,但是輕微抑郁癥在廣大人群都有,比如工作一段時間之后,突然間變得不和周圍人交流,輕微抑郁狀態,和心理咨詢師見面緩解這種狀態,輕微抑郁癥不能算作被欺騙這種情況,不是被撤銷理由,如果有嚴重抑郁癥,這個抑郁癥已經導致你不能履行自己民事行為能力,可能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這個時候,你再去簽定什么離婚協議無效,遇到過咨詢案件沒有辦。
女方50多歲一個大姐找到我們,是她妹妹帶她過來,她給我們表述,她能談表述不清楚,她妹妹從頭到尾敘述這個故事,她就是這樣,突然間住進兩三個月樣子丈夫過來把她接走,醫生說帶她去哪,今天有人過日子,情況得到控制我們把她接回家去,直接帶她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我說你有什么證據?最后就把她去精神病住院單可以顯示離婚期間在醫院住著,精神狀態非常不好,還有醫院對她診斷各種證據,說明她精神狀態已經達到幾級,這種情況最后咨詢我們最后建議她,其實她可以去認定當時簽定協議無效,財產可以被分配。
主持人:還有另外一種情況,您剛才說到如果要想離婚的話,必須追訴期內一年之內是吧。
李爽:重新分割這個財產。
主持人:主張分割這個財產,如果患有抑郁癥的話,沒有在一年之內,歡迎在精神上很渙散做不到一年之內追訴主張這個權利過了追訴期?
李爽:是這樣,在一年之內確實沒有能夠及時去做這個追訴,那么你要比如說我因為看病或者是各種原因吧,但是你這個原因必須是一個,比如說你被他脅迫了,關押什么地方不能出來,看病期間腦子不清楚,這種期間可以除掉,從你恢復之日起,恢復自由或者神志恢復清楚之后再給你起算是這樣。
主持人:非常感謝李律師,這個問題說得很清楚,看下面一個問題,我老公婚后有很多問題。
這個短短40多分鐘很快就過去了,那我們今天話題就先探討這里。
短短40多分鐘很快過去,今天探討話題就先進行到這里,非常感謝李爽律師來到我們演播室和網友面對面,其實婚姻從開始到最后破裂結束,它所產生問題很大程度上都是因為財產的問題,到最后糾紛也是因為財產糾紛,所以通過這些問題,我們和網友探討,歸結到一點就是我們首先要有法律意識,再婚前做一定財產公正把婚前財產分割清楚,到婚后再遇到什么問題,分割起來比較順暢比較簡單,感謝李律師,同時感謝各位網友來我們節目,我們下周四同一時間在央視網站再見。
掃一掃手機瀏覽